7月16日和7月12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两起二审民事判决书,内容均涉及广安科塔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塔公司”)破产重整和甘孜州农信联社的债权纠纷。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科塔公司以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通过信托通道“包装”为资管计划,而甘孜州农信联社出资认购规模近2亿元。如今两笔投资已经5年多了,而科塔公司甚至在破产重整中,甘孜州农信联社的投资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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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投资踩雷
7月16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民事判决书显示,甘孜州农信联社向四川科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亨矿业”)追债1.2亿元,其中涉及一家银行、一家信托公司、一家证券公司、两家担保公司和科塔公司。
年10月17日,某股份制银行与江海证券、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了一份《资管合同》,委托江海证券公司作为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而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则为资金托管银行。同日,该股分行向江海证券发出《投资指令书》,令江海证券认购民生信托·科亨集团应收账款转让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万元。
据了解,该信托资金运用于受让科亨矿业对科塔公司享有的1.2亿元应收账款债权,信托规模万元,期限为12个月。同时,中鸿联合担保公司及华诚担保公司提供全额保证担保,科亨矿业股东郑正、刘幸福、易兴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且分别提供科亨矿业13.1%、7.1%、10.5%的股权作为应收账款的质押担保。
记者注意到,上述股份行在投资万元认购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同时,甘孜县联社与其签订了《受益权转让协议》,以万元的价款接盘了该笔信托资管计划。
年10月19日,信托到期后,民生信托将单一信托计划项下的受益权转让给甘孜州农信联社,并于年4月向两家担保公司致函获得了信托项下的担保权益。然而,年4月12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科塔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而甘孜州农信联社根据其与科亨矿业的应收账款申报债权1.2亿元及逾期利息,与破产重整管理人产生分歧。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