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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官宣地方国资年内已入股多家中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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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7月9日电(丁丹)地方国资入股中小券商又有新动向。8日晚间,湘财证券全资控股股东湘财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拟引入浙江国资,后者拟持有湘财股份17.49%股份,并有权提名2名符合资格要求的董事候选人。据中新经纬不完全统计,年内地方国资入股中小券商的情况已屡见不鲜,涉及的券商包括东北证券、长江证券、德邦证券等。浙江国资有望实现券商牌照“一参一控”具体来看,此次权益变动前,湘财股份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湖控股)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中宝)、浙江财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财商实业)构成一致行动人,三者分别持有湘财股份24.13%、17.78%、17.49%股份,合计为59.40%。根据湘财证券的公告,财商实业控股股东杭州金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拟由新湖控股变更为浙江浙商特资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商特资)。新湖控股由此与财商实业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另一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的持股比例由59.40%减少至41.91%,新湖控股仍为湘财股份的控股股东。作为变更后杭州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浙商特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浙江国资由此将间接持有湘财股份17.49%的股份。湘财股份在公告中表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湘财股份拟引入浙商资产,“既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又能借助浙江省属国企的股东优势,获取更优质的业务资源,形成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并保障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来源:湘财股份公告公告同时指出,湘财股份2个月内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增加董事会席位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的相关议案,“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中,财商实业有权提名2名符合资格要求的董事候选人”。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权益变动后,浙江国资也将进一步实现对券商牌照的“一参一控”,即在之前控股浙商证券的基础上参股湘财证券。公开资料显示,湘财证券创立于年8月,由湘财股份全资控股,曾在年1月至年6月间挂牌新三板。地方国资年内已入股多家中小券商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提到支持头部券商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做优做强;鼓励中小券商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结合股东特点、区域优势、人才储备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在此背景下,地方国资入股中小券商屡见不鲜,年内已有多家券商公告了相关事宜。东北证券今年3月27日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泰集团)拟出售持有的29.81%的股份,其中拟将持有的20.81%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下称长春市金控)。公告透露,转让方亚泰集团与受让方之一长发集团同受长春市国资委控制,且长发集团直接持有亚泰集团3.38%股份;长春市金控则由长春市财政局全资控股。3月29日,长江证券发布公告,由湖北省国资委全资控股的长江产业集团受让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所持长江证券全部股份,受让比例合计15.6%,此前长江产业集团持有长江证券1.81%的股份。公告称,同日长江产业集团与武汉城建、宏泰集团、旅投创业、省中小金服、湖北日报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长江证券28.22%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产业集团将成为长江证券的第一大股东”。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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